我国的边疆省区有哪些?

东北边疆省份:黑龙江,吉林,辽宁;
北部边疆省份:内蒙古自治区;
西南边疆省份:西藏自治区;
南部边疆省份: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边疆(frontier)定义:两国间的政治分界线或一国之内定居区和无人定居区之间宽度不等的地带。边疆,是一个含义较广的概念,国内外文献作出的解释是很相近的。正是因为边疆地区在以上诸方面往往与内地有着不少差异,所以其区域文化类型的形成是边疆地区社会发展长时期、深层次演进的结果,与边疆地区的居民构成(主要是民族或种族情况)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但即使是同一民族在与外部的文化交流中(主要是边疆与内地的交流),其社会文化特点也会发生变化。

边疆地区的范围

边疆是一个地理概念。中国的边疆包括陆疆和海疆。陆疆是指沿国界内侧有一定宽度的地区,必须具备下述条件的地区才可称之为陆疆地区,即一要有与邻国相接的国界线;二要具有自然、历史、文化诸多方面的自身特点。据此,当代中国的陆疆省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严格地说,我们不能把整个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黑龙江、吉林、辽宁、云南等省都视为陆疆地区。因为内蒙古自治区虽然从人文方面看是蒙古族普遍居住的地区,从历史方面看也有它发展的整体性和特殊性,但阴山山脉横贯其间,使山南与山北地区在自然条件、历史与人文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实际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将阴山山脉以北地区作为边疆地区并考虑到行政区域的完整性,应把横跨阴山山脉的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也都作为边疆地区,是较为适合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深入内地的桂林、梧州地区,亦不应作为边疆地区。黑龙江省南部哈尔滨市及其周缘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自治县和集安市以外地区,辽宁省丹东地区以外地区和云南省沿国境线诸州和地区以外地区,亦不应视之为边疆地区。简言之,凡是有国境线的边境县的总和是当代中国狭义的边疆地区。顺便提及,在当今人们习惯中,也有将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贵州等省称之为边疆地区,其实这是不确切的。我们可以称它们为边远地区,但不能称之为边疆地区,因这些省区均不具备与邻国相接的国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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