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开大腿狠狠进入的 非常黄的车文

他的腰似乎用力过度了,弯着难受,只好慢慢的爬着收拾,可膝盖也疼,勉强撑着收拾完了,他坐着,在黑暗中看郑明华的睡颜,即使只是轮廓也完全可以想到他此刻的脸,五年了,他们了解彼此的身体。但凡是赚芳钱的活儿都难做,这话真有道理,这个月他统共才回来几次啊,伍小可觉得自己好像老了,经不起郑明华中了蛊似的折腾了。他决定明早开始认真去健身房锻炼,让管家监督自己,这次绝对不偷懒,下次再不能像刚才那样还没做到一半就求饶,实在是太不敬业了。
  伍小可看着金主,以备在第一时间周道的伺候着,可没多少时间他就倚着沙发打瞌睡,渐渐睡着了。
  这一觉芳醒来他在郑明华怀里。
  凡是金主在家的日子伍小可都睡不太熟,所以他刚刚被抱起来便醒了,睁开眼睛看郑明华,这老男人衣着凌芳乱,表情慵懒,看起来很xìng感。
  伍小可揉了一下眼睛,把眼屎擦在金主衣袖上,问:“几点了?”
  郑明华说:“四点。”
  伍小可说:“吃点东西?我去拿粥给你。”
  郑明华没作答,抱着他下楼,把他在客厅放下,然后坐在餐桌边,等他盛了热腾腾的白粥出来,又去拿了一小碟玫瑰腐ru两双筷子。
  两个人坐一道默默喝粥。一直到晚上十点多,伍小可才从书房出来让管家熬点白粥,就白粥。他的双芳腿看起来有些哆嗦,但脸颊却红扑扑,站在楼梯口俯视管家,哑着嗓子说话。
  郑明华就在书房地毯上睡着了,高高大大一个中年男人,卷缩起来也占了很大一块地方,伍小可从卧室拖了毯子过去小心替他盖上,然后在浴芳室把郑明华留在自己身体深处的那些东西清理干净,便回书房悄无声息的收拾一地的书。天完全黑了,他分辨不清楚哪些书上溅到了两个人的体 液 而哪些则没有,他只能把它们摞在一起,想等明天一起拿到阳台上去晒一晒,反正郑明华的书房是外人的禁地,这些书不会有其他人看到。
  
  从一桌精美的海鲜到一碗白粥,伍小可颇为无奈,可他知道郑明华必定合心意,外头大鱼大芳肉腻歪了,回来不就是想清清口么。菜是这个道理,人也是这个道理,伍小可知道自己那方面技术也就一般般,比不过郑明华身边其他床伴儿花样繁多,但他们肯定不如他听话顺从,甭管金主怎么玩他都舍命奉陪且绝无二话,要不呢,除此之外他再想不到他被留下的原因了。
  郑家厨娘的白粥也做得极好,煲粥的砂瓮是从郑家祖宅带过来的,且粥不是用火煮熟,而是连密封的砂瓮一起埋在烧红的碳堆里焐熟的,精华一点不漏,开瓮时闻着香味儿便使人通体舒泰。
 

 文学

 伍小可喝完了粥,仔仔细细舔干净勺子,才发现金主在看他。
  “还要吗?”他问。
  郑明华说:“还要。”
  伍小可于是利索又去盛了一碗双手递上,金主却反手把他拖进了怀里,伍小可差点泼了粥,赶紧的搁桌上,郑明华已撩起了他的睡衣狠狠捻他的ru 头,低声骂道:“……吃我的住我的,半个月一通电话都不来问候,你这妖精要成仙了?!”
  原来不是要粥,是要算账。这个小心眼的奸商。
  伍小可还来不及想哄人的话,郑明华蘸了粥油的手指已经用力戳刺进了他松软的后 岤,伍小可一下子软了下来。
  “……管家说、说你忙。”总不好说忘了,只好栽赃。
  郑明华当然不饶他,咬他的小细脖子恶声恶气:“腿张大!”
  伍小可跨芳坐在人大芳腿上有些气短,他想放松自己,但那根粗芳长的硬芳物蛮横捅芳进来时,他还是反射xìng的夹紧了金主的腰身。
  越来越快的肉体撞击声夹杂着衔接处黏芳液的摩擦声,响在清晨宁静的餐厅里,yin靡不堪。
  伍小可累的不行,前半夜才做过的身体非常敏感,他很快便战栗着射了出来,而后便在快芳感跟痛苦之间浮沉,昏昏沉沉的求饶:“……好,好了吧……我,我会打电话了……”
  郑明华兴致正浓,哼笑道:“不行了?那说句好话来听听。”
  伍小可哽咽着搂着他的脖子,心里骂混芳蛋,嘴里却哀哀的求:“不要跟别人结婚……”
  郑明华不为所动:“还有呢?”
  伍小可颤颤巍巍凑在他耳边呜咽:“我爱你。”
  郑明华眸色一暗,最后一丝理智绷断了。
  郑家与李家是世交,据说两家从晚清时代芳开始就已交好,郑家世代经商,李家是书香门第,郑明华的二嫂是李雪的姑姑,两人的婚事便是她做得媒。李雪在自家教育集团旗下的大学教外语,大家闺秀举止端庄,郑喻氏一见就非常满意,郑明华已经三十有九,到现在还后继无人,结婚是势在必行的。
  报纸很快就刊登了两个人的订婚照,准新娘面目含羞看着准新郎,壁人一对。郑明华的相好们表面上都拿它当笑料,实际却都恨的咬牙了。这位洒脱不羁的独身主义着要结婚了,真正大新闻。
  片场午休时伍小可找了个角落吃管家不辞辛劳从家里送来的午餐,三菜一汤都是厨娘精心之作。他喝着什么内容物都没有的清汤仔细品到底是用什么熬成的,至少有鲍鱼、土鸡、海参……
  边上有人小声聊郑李联姻,又说这部剧的男一号贺清晓是郑明华的新欢,听到这个消息立马就伤心买醉了,所以今天才改了戏,先拍下面配角的。
  这是一部谍战偶像剧,伍小可演一个地下 党,扮作一个酒馆跑堂传递密信,暴露之后死于枪下。小配角,就几场戏。
  他的经纪人是业内铁腕叶迦,去年的影芳帝师影就是他一手带出来的,伍小可隐约听说师影跟郑明华也有那么一腿,但叶迦从没不提起,他挺喜欢叶迦,因为叶迦也很敬业。
  伍小可从没演过主角,他跟郑明华说他演不了,他吃不了苦。通常都是他跟叶迦说,啊呀我要是能演个什么什么多好。叶迦就给他侯着,有合适的便给他弄来。他演过无数配角,觉得自己演的最好的就是郑的陪床这一角色。
  其实伍小可真长的很好,巴掌脸,嘴巴小眼睛大,瞟人一眼都跟要化成水似的绵柔,郑明华第一眼就是被他的相貌吸引,再然后一试他的上下口芳活,便叫“华艺”不必再送人过来了。
  伍小可是伍家长得最好的,他还有个念研究生的妹妹伍梳柳,跟他全不像,确切的说,他跟伍家谁都不像,他像他MAMA,他MAMA是他爸爸的姘头,是个站街的妓女,她不要他,送他回了伍家。伍梳柳的MAMA接纳了他,没办法,她没有儿子。
  伍小可本来想靠念书改变命运,老师们都是这样说的,但初中毕业了之后,哪怕他考了全校第一,伍梳柳的MAMA都不想再供他了,至于他爸爸,好几年前就因为赌博被逮了进去,伍小可无所谓爸爸如何,因为他就是没进去,也不会管他死活的。
  郑明华是伍小可活到现在对他最好的人,他把他从社会最底层一下拎到了天堂,从此山珍海味荣华富贵。所以伍小可才对郑明华感恩戴德,他决定了除非郑明华不要他,否则他绝不会离开他。
  再好看的人都有年老色衰的一天,况且像郑明华那样的金主本来就是好的一口新鲜跟特别,伍小可觉得自己不可能一直得宠,所以他攒了很多私房钱,以备有一天郑明华不要他了,他也能不太凄惨的活下去。
  叶迦带着伍小可就跟玩儿似的,他看出来伍小可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没什么大志向,这样的人若非郑明华,他是绝对不会带的。
  多奇怪。郑明华喜欢师影是因为师影是正宗学院派,气质好演技好,做人有格调生活有情调,郑明华喜欢贺清晓是因为贺清晓清纯乖巧,适合玩养成,可迷恋伍小可是因为什么,叶迦想不通。郑明华一向不是看重外表的人,可在叶迦眼里,伍小可除了外貌就是个废物,没学历没演技,就这样的人郑明华还护得极牢极低调,很少有人知道伍小可住哪里跟谁住,连“华艺”卖了他的人,也早以为他被郑明华扔了。
  伍小可吃完饭,在厕所给金主打电话。
  郑明华跟师影在一起,师影也看到了他订婚的消息,满心苦楚来跟郑明华诀别,别着别着就给别到床上去了。
  伍小可的电话打的不是时候,没人接。
  可能是在跟谁亲热。伍小可想。于是不再打第二遍。
  下班时管家来接他,等他坐定了才说:“老夫人来电话,这周末请您过去吃个饭。”
  伍小可一听就头皮发麻:“那厨子做得菜一点都不好吃!”
  管家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伍小可问:“郑明华去吗?”
  管家说:“老奴不知。”
  伍小可说:“我不去,去了要回不来的。”
  管家说:“老奴以为,就为让您这么一个玩物消失,老夫人应该不用花这样多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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