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么做龙虾比较好吃,有哪些做法呢?

龙虾种类甚多,大致上分有虾钳的或无虾钳的两种。前者通称为美国龙虾,盛产于波士顿的缅因地区。香港捕捉的属于后者,色绿带鲜艳的斑点,肉质优美,是龙虾中最高贵的。可惜已被捕得濒临绝种,当今市面上看到的多数由澳洲进口,外表也有些像本地龙虾。日本人叫龙虾为伊势海老,基本上和本地龙虾同种。英文名Lobster,法国人叫为Homard,用Langouste时, 是指小龙虾。

已经是被认为海鲜中的皇族,吃龙虾总有分高级的感觉。美国人抓到了就往滚水中扔,鲜味大失。后来受到法国菜影响,才逐渐学会剖边来烤,或用芝士焗,吃法当然没有中国菜那麽变化多端。

我们把烧大虾的方法加在龙虾身上,就可以做出白灼、炒球、盐焗等菜来,但是最美味的,还是外国人不懂得的清蒸。

学会生吃之后,龙虾刺身就变成高尚料理了。也多得这种调理法,美国的和澳洲的,做起刺身来,和本地龙虾相差不大,不过甜味没那麽重而已。能和本地龙虾匹敌的,只有法国的小龙虾,吃起刺身,更是甜美。

一经炒或蒸,本地龙虾和外国种,就有天渊之别,后者又硬又僵,付了那麽贵的价钱,也不见得好吃过普通虾。

中国厨艺之高超,绝非美国人能理解,他们抓到龙虾后先去头,其实龙虾膏是很鲜美的,弃之可惜。而且他们就那麽煮,不懂得放尿的过程,其实在烹调之前,应用一根筷子从尾部插入,放掉肠垢,那麽煮起来才无异味。

清晨在菜市场买一尾两斤重的本地龙虾,用布包牠的头,取下。将头斩为两半,撒点盐去烧烤,等到虾膏发出香味,就可进食。把虾壳剪开,肉切成薄片,扔入冰水中,就能做刺身来吃。脚和壳及连在壳边的肉可拿去滚汤,下豆腐和大芥菜,清甜无比。

龙虾,只有当早餐时吃,才显出气派;午餐或晚餐,理所当然,就觉平凡了。

一早吃,来杯香槟,听听莫札特的音乐,人生享受,尽于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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